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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463 2023-12-05 09:53:09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龙建法〔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11-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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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住建, 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把住建部门的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调整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3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它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权责事项4项。调整后,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8项、行政处罚329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它行政权力27项、公共服务20项、其他权责事项39项。每一权责事项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清晰明确,权责统一。
2.深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外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并听取法律顾问27次法律意见。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18个,出台《龙岩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分单位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意见(试行)》,“一口受理”办理联合竣工验收项目19个;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环节、材料,“施工许可”改为即办件,“城镇污水排放许可”办理期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精减至3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精减至2项,“消防验收”申请材料精减至2项。同时,施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办理,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流程无纸化云办理。
4.规范制发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龙岩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等规定,对《龙岩中心城区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龙岩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龙岩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龙岩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分单位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意见(试行)》《龙岩市燃气经营企业使用二轮摩托车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龙岩中心城区供水应急预案》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规范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为政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提供充实依据;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及民营经济、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共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12项;同时,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保留64项、废止1项,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
5.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认真履行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局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制定出台《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健全稽查执法长效机制,制定年度稽查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建筑节能等关系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稽查执法。
6.推动《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地方立法。用好地方立法权,在我市成功获评全国第一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后,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工作,《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于2023年7月27日由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通过,9月22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行政执法监督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布、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统一行政处罚等文书格式。在执法过程中,按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做好立案、调查、会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全过程记录。截止2023年10月底,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份、罚款42.3万元。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同时,突出柔性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与惩罚结合,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既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又体现执法“人性温度”。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专项计划8项。截止2023年10月底,全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21次,检查对象150多个。
3.大力提升“互联网+”监管执法应用。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努力构建网络监管特色应用。截止2023年10月底,已建立住建领域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成了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等各类监管平台14个,已认领监管事项498项,录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行为数据968条,录入“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条,行政许可信息2195条。
4.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城乡建设的政务信息,提高住建部门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截止2023年10月底,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信用数据2195条,在市住建局官网新增公开信息61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67条,微信公众号新增公开信息427条,线上线下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5件。
5.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0件(其中重点建议2件)、政协提案3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满意率均为100%。加强与司法系统的衔接,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推送司法系统进行归统,对司法意见及时落实反馈。不断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依托网上信访系统,充分利用“e龙岩”、局门户网站等网络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截止2023年10月底,我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52件,已答复152件,按时办结率100%;共受理e龙岩诉求1755件,及时查阅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6.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畅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诉求表达的法定渠道。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加强住建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成立市住建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强化源头依法治理,依托市建筑业协会开展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调解微信群,开通调解室,今年共调解9个案件(成功调解3个),有效化解住建领域各类矛盾纠纷。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公职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力量,不断提高住建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将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进行法治专题学习2次,学习了《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等10多份法规文件;举办“工程建设领域以案释法视频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依法行政法规政策培训”“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操作培训”等法制培训;继续编印《近年来住建领域典型案例汇编》等学习资料330本,持续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2023年住建系统公职人员109名全部参加并通过学法考试。
2.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将设立公职律师机构列入住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推动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且符合条件的2位住建系统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协助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业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量,组织在编干部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干部共108人,住建行政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夯实,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加强住建领域普法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根本遵循和首要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普法工作任务。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教育问卷调查,参加龙岩“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和“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项目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推进普法宣传进项目、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结合燃气安全检查进社区开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传,结合建筑企业管理培训开展建筑行业人员诚信宣讲等,全年在住建日常工作中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50多次,利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推送普法信息200多条。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执法、普法和应诉工作,为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住建领域的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后评估制度。
2.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和房地产、建筑业市场重点领域的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落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3.增强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继续开展“进项目、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学习培训,举办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轮训,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法治意识、依法决策能力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4.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能力。加强与府院联系互动,加强公职律师和骋用法律顾问的管理,切实落实行政首长出庭责任制,提高行政案件实质化解率,进一步降低诉讼案败诉率。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